關于咨詢江門市濱江新區(qū)啟動區(qū)PJ01-W-03-a、PJ-W-02-b地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報價的公告
根據(jù)《江門市自然資源局印發(fā)江門市關于開展優(yōu)化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自然資〔2022〕648號)的要求,我中心擬就江門市濱江新區(qū)啟動區(qū)PJ01-W-03-a、PJ-W-02-b地塊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相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地塊概況
本項目地塊坐落于蓬江區(qū)棠下鎮(zhèn)天沙河大道東側,擬開展評估面積約420.66畝。
二、項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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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或不良的信用記錄;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guī)定的中小微企業(yè);已在廣東省網(wǎng)上中介服務超市登記備案。
(二)工作任務
供應商須遵循《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相關行業(yè)規(guī)范和管理規(guī)定,在進行地質災害調查及危險性現(xiàn)狀評估的基礎上,對區(qū)域范圍內的擬建工程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設中、建成后引發(fā)或加重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價,提出具體的防治措施及建議。
供應商需須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至具備評審資格的專家進行技術評審。評審通過后形成的最終成果,須提交自然資源部門登記。供應商進行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行為須受區(qū)域所屬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jiān)管。
(三)項目隊伍要求
設置具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經驗的項目負責人,配備專業(yè)結構全面(地質、水文與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等專業(yè))、技術人員相對固定的項目隊伍。能按質按量按時有序實施各項工作。供應商須對其組建的項目隊伍的人身安全負全部責任。
(四)服務期限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算,30個日歷天內完成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編制并提交具備評審資格的專家進行技術評審。評估報告通過專家評審且完成登記后,服務期方為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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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服務費用為合同約定服務費,為含稅全包價,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內必須的局部清表、臨時占用恢復、資料收集、采樣檢測、報告編制、專家評審、報告?zhèn)浒?、不可預見費等費用。供應商須充分研判項目的可行性、深入分析項目的重難點、全面客觀評估項目成本,提供科學合理的項目報價,我中心不對項目追加合同約定服務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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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服務費將以分期方式支付(不排除需跨年支付),在達到付款條件后,我中心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財政部門申請付款即視為履約,款項支付需按財政部門審批流程進行。如因財政部門審批流程導致款項實際到賬時間延遲的,供應商承諾不因此追究我中心違約責任。
首期:供應商提交項目成果且通過專家評審,并提交等額有效發(fā)票和付款書面材料后2個月內,我中心向供應商支付合同額的50%。
二期:供應商提交的項目成果通過專家復核,并提交等額有效發(fā)票和付款書面材料后2個月內,我中心向供應商支付合同額的30%。
三期:供應商提交的項目成果通過自然資源部門登記,并等額有效發(fā)票和付款書面材料后2個月內,我中心向供應商支付合同額的20%。
(七)項目成果
項目成果包括調查報告、數(shù)據(jù)表冊、圖件成果等,為紙質和電子檔兩種形式。為配合市、區(qū)有關供地計劃,供應商應根據(jù)我中心最新的地塊劃分要求,分別出具對應的項目成果并提交專家評審,我中心不對項目追加合同約定服務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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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我中心技術服務請求后,供應商需在10分鐘內響應,60分鐘內派出項目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提供技術支持。項目開展過程中,供應商應獨立做好溝通協(xié)調、資料收集、報告編撰等工作,服務結束期后還需提供至少1年的售后服務。
(九)保密要求
供應商有保護我中心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商業(yè)及技術秘密的義務,供應商應對知悉我中心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的包括但不限于資料、文件、信息等保密,未經我中心書面同意,不得將以上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并應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以上信息被第三人獲得(上級監(jiān)管部門要求的與監(jiān)管活動相關的信息除外),否則,供應商應承擔因未合理履行保密義務而造成我中心及其關聯(lián)企業(yè)的一切損失和責任。此條款不受合同有效期的約束。
三、注意事項
(一)合同條款
供應商按本公告參與報價后,視同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內容。若日后確認為項目中選供應商,項目合同不得修改本公告已有約定條款內容。
?。ǘ┻`約責任
若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項目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無履行必要,由我中心發(fā)出項目中止聲明,并按項目合同約定進度支付服務費。供應商應將已形成的項目相關資料成果移交我中心,不得向我中心追討剩余項目服務費款項,不得以此為由追究我中心法律責任。
四、資料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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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報價的供應商須按照報價方案模板(附件2)組織報價方案,報價方案及相關附件材料需加蓋公章確認。
(二)提交方式
有意報價的供應商須在截止時間前,將制作好并蓋章確認的報價方案掃描件提交到我中心單位郵箱,或將紙質件郵寄快遞至我中心。接收報價方案的截止時間以單位郵箱顯示寄出時間或運輸單登記寄出時間為準,逾期提交的報價方案視為無效報價,不予接收。
1.電子郵件地址:pjqtczx@163.com
2.單位地址: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qū)環(huán)市街道宏達路9號蓬江區(qū)自然資源局(首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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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不含當日)起兩個工作日內。
五、聯(lián)系方式
如供應商有疑問,請在本公告有效期內將疑問內容以電話方式聯(lián)絡本單位,聯(lián)系人:施先生,聯(lián)系電話:0750-3229876。
附件:1.項目地塊位置示意圖
2.報價方案(模板)
江門市蓬江區(qū)土地儲備中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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